關於巨泉
112年起助聽器補助辦法新制
詳細規定請參考各縣市政府社會局發布之辦法。
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(第二類-聽覺機能障礙者)。
使用者須於申請地設籍且居住6個月以上。
助聽器補助金額 (單耳)
對象/款式 一般戶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
助聽器- 簡易型 1000 1500 2000
助聽器- 中階型 5000 7500 10000
助聽器- 進階型 10000 15000 20000
助聽器- 雙對側傳聲型 15000 22500 30000
助聽器補助產品規格說明
助聽器-簡易型
採類比方式或數位方式處理聲音訊號之助聽器。
助聽器-中階型
採類比方式或數位方式處理聲音訊號,並符合:
1. 具六個以上可單獨調整壓縮參數(壓縮閾值、域(time domain)數位訊號處理技術。
2. 多聆聽程式。
3. 具備至少一種自適應噪音消除(adaptive noise reduction)功能。
4. 配戴時可自動消除迴饋音。
助聽器-進階型
應符合中階型所有規格並符合下列所有規範:
1. 方(指)向性麥克風。
1. 具相容於無線傳輸系統。
助聽器-雙對側傳聲型
本項二只設備元件為一組,應可搭配操作。一只符合進階型規格或功能之助聽器,配戴於優耳,及另一只為無線收音麥克風設備,配戴於劣耳耳部(含耳掛型、耳內型或耳罩型)。
聽力損失認定基準為氣導聽力檢查頻率500Hz、1,000Hz、2,000Hz及4,000Hz之平均閾值。
助聽器每4年可申請一次補助,12歲以下符合補助資格者每2年可申請一次補助。
18歲以下或25歲以下仍在國內學校就學者申請助聽器-進階型,單耳補助20000元,雙耳補助40000元。申請助聽器-雙對側傳聲型,補助30000元。
初次身心障礙鑑定時已年滿65歲以上之輕度聽覺功能損傷者,申請助聽器-進階型,無論單耳或雙耳,最高補助金額如下:

對象/款式 一般戶 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
助聽器- 進階型 10000 15000 20000

助聽器-簡易型、中階型、進階型補助單位為1只設備,若為1機體供雙耳使用之類型,以補助1只設備為限。助聽器-雙對側傳聲型補助單位為1組,視為雙耳補助。
申請助聽器-中階型、進階型、雙對側傳聲型補助者應於助聽器配戴屆滿1個月後至3個月內,由符合評估規定之專業人員出具效益驗證報告(見輔具評估報告書格式編號25)始予補助。
已裝置人工電子耳之該耳不得申請助聽器補助。
助聽器補助流程
前往醫院,聽力所,或輔具資源中心
 查詢全台聽力鑑定醫院
取得9號輔具評估報告書(成人為9號,嬰幼兒為10號),進行所需檢查
前往戶籍地鄉鎮市區公所,輔具資源中心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(依各地區規定)
 準備文件
填寫輔具費用補助申請表
申請人身分證
申請人印章
身心障礙證明
3個月內之9號輔具評估報告書
合格者,約10天會收到輔具補助核定函,及核定通知書
收到核定函和核定通知書後,前往助聽器公司
選購助聽器
開立發票和保固書
前往聽力鑑定醫院,輔具資源中心,或聽力所
進行助聽器效益驗證,開立25號輔具評估報告書
備註1:需於購買後滿1個月後到3個月內進行
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補助費用
記得核定函送達後6個月內要完成送件補助,並準備下列文件,前往戶籍所在地區公所,輔具資源中心,或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(依各地區規定) 申辦領款手續。
準備文件
1. 身分證正本,影本
2. 印章
3. 身心障礙證明
4. 核定函及核定通知書影本
5. 核銷請款書及領據(包含於核定函中)
6. 本人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帳戶影本
7. 廠商保固書
8. 發票:載明申請人姓名,戶籍地址,購買日期,數量,金額,購買品名
9. 25號輔具評估報告書
10. 使用者配戴輔具照片(依各地區規定)
備註1. 切記,收到核定函後儘速購買助聽器,雖然拿到核定函後6個月內可申請補助,但因申請補助需在購買後滿1個月後~3個月內做助聽器效益驗證及送件,所請儘早辦理以免延誤。
備註2. 台北市民可至台北市政府社會局,輔具資源中心,及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申請助聽器補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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