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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保失能給付 新增助聽器給付新規定
資料來源:2010-10-15 中央社

 

(中央社記者林思宇台北15日電)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,放寬勞保被保險人裝置永久性人工膀胱可申請失能給付,並新增醫療用假髮、遮瑕化妝品、義耳、義鼻等共計13項。

勞委會日前審議通過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修正案,被保險人因裝置永久性人工膀胱且經手術後6個月以上,得依規定申請失能給付,以平均投保薪資新台幣2萬8000元計算,可因此領到失能給付約41萬元,新措施自10月10日起實施。

勞委會表示,考量勞工因失能而成為植物人狀態後,路程往返造成不便,改由勞工保險局直接向被保險人就診醫院調閱相關病歷資料審查。

勞委會同步審議通過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修正案,新增醫療用假髮、遮瑕化妝品、義耳、義鼻等顏面補綴物,觸碰式螢幕及遙控輔具等生活輔具,共計13項。

勞委會說,以往職災勞工須兩耳聽力損失同時達到55至110分貝,才可以申請助聽器,修正後只要單耳達到標準,也可以申請補助。

各項輔助器具補助不以 1次為限,職災勞工於輔助器具使用期限期滿後,如經專業人員評估有繼續使用需要,可再次向勞保局提出申請。